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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贸木材检验标准

2017/12/19


  偏枯

  评等规则:
  ①在检量尺寸不超过6cm条件下,偏枯检量深度不超过损伤部位直径的l/20者为一等材;其偏枯检量深度为损伤部位直径的1/20-l/5者,为二等材或三等材;其检量深度超过损伤部位直径的1/5者,为等外材。
  ②偏枯检量深度超过6cm者,为等外材。
  ③偏枯上若发生边材腐朽时,应分别考虑。
  树瘤
  评等规则:
  ①一、二等原木上均不允许树瘤存在。
  ②树瘤检量长度不超过lm者,为三等材,其检量长度超过lm者,为等外材。
  ③树瘸一般不作为主要缺陷考虑。 
  机械损伤(砍伤、锯伤、边裂、擦伤)和木材炭化
  评等规则:
  ①损伤部位在检量尺寸不超过4cm的条件下,深度不超过损伤部位直径的1/10者,为一等材,其深度为损伤部位直径的1/10-1/5者,为二等材或三等材;其深度超过损伤部位直径的l/5者,为等外材。
  ②损伤部位检量深度超过4cm者,为等外材。
  ③损伤部位的深度必须在检尺长范围内检量。